Article 29

In force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尊重散居少数民族的生活习俗,照顾散居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

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设立和举办少数民族敬老院、老年公寓和幼儿园以及清真餐饮业等。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