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在调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发出询问通知书,责令其就有关事项作出解释和说明;

(二)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劳动保障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按照规定先行登记保存。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