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