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应当监督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情况,定期向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提出奖惩等工作建议。

鼓励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网格员、村(居)民代表等参与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