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支持红色资源理论研究成果、红色主题出版物的出版发行。

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应当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创新传播方式,拓展新媒体传播渠道,通过新闻报道、开设专栏、发布公益广告等方式传承利用红色资源。

鼓励出版单位开展红色资源理论研究成果、红色主题出版物的出版策划和宣传推广,开发融媒体出版物,组织红色主题阅读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