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举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举报的,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