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市、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结合城市更新实施的特点,将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城市更新规划目标、相关强制性管控要求和引导措施,落实到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中。

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的主要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市、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设计在城市更新中的应用。

Local Regulations · 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