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自治县依法加强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植树造林,封山育林,保护天然林,发展优质高效林,提高森林综合效益。

自治县因执行国家天然林保护政策而减少的收入,享受上级国家机关给予的补偿。

Local Regulations ·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27,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