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且没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和疾病。

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仅限搭载一人,但是驾驶不具备搭载条件的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搭载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应当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

Local Regulations · 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