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开发区应当加快推动与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等联动发展,依法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开发区可以行使本市赋予其他国家级经济功能区的市一级管理权限。
开发区应当加强与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协同发展,在对外开放、营商环境、创新创业、知识产权、产业发展等领域推进一体化发展。
开发区应当加强与国内其他经济功能区的合作交流,结合区域特点、产业优势和要素配置等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Local Regulations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