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和支持档案事业发展。

对在档案收集、整理、保护、利用、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