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食品摊贩不得从事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行为。

禁止食品摊贩经营下列食品:

(一)自制裱花蛋糕、生食水(海)产品、现制乳制品、散装白酒;

(二)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三)国家和省禁止经营的其他食品。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