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小餐饮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和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等相关信息。

小餐饮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七项规定;

(二)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并按照规定消毒,使用专用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查验餐具、饮具消毒合格证明文件;

(三)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

(四)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