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城市绿化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城市绿化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

支持利用智慧城市运行管理系统等平台提升城市绿化监督管理水平。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破坏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

Local Regulations ·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