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市、县(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城市绿化工作。区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在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的城市绿化工作。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行政审批、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生态环境、林业、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绿化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