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备案审查工作机构、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应当加强调查研究,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委托研究等方式,广泛听取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以及审查要求或者审查建议提起人、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