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分区域指定动物防疫机构和动物诊疗机构实施犬只检疫免疫,为犬只检疫免疫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

被指定的动物防疫机构应当为实施检疫免疫的犬只建立检疫免疫登记卡和信息管理档案。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3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