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派人指导、协助事故处理。

Local Regulations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30,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