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市和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率。

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的管理委员会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内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做好本辖区内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有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