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水资源,系指地表水和地下水。

Local Regulations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