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环境保护设施的正常运行,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建立载明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维护和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管理台账,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核查。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6,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