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业主大会由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中的合法权益。

一个物业服务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人数少于五十人,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