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或者个人信息。

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格权侵害禁令。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