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对所属各部门及其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消防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