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组成,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每届任期五年,从本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开始,到下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为止。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8,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