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1

In force

卫生健康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工作。

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制度,将确诊病例信息录入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并按照规定通报患者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再次诊断或者鉴定不能确定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应当通过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进行修正。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