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梯使用单位可以委托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或者电梯制造单位开展电梯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论确定继续使用电梯的条件:
(一)电梯故障频率较高,影响正常使用的;
(二)电梯曾遭遇水浸、火灾、雷击、地震等灾害影响安全运行的;
(三)因电梯故障导致人员死亡或者严重人身伤害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进行安全评估的其他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