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强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研发和农业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农业装备制造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建立农业科技研究中心、科技示范基地,合作开展重大科技攻关。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