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促进建立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激励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鼓励企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科研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技术人员等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和改善县、乡镇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和待遇,并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贴,保持国家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的稳定。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