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5

In force

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监督管理。

委托开展移动探伤的单位应当确保移动探伤行为依法进行,并负管理责任。

从事移动探伤的单位应当在开始作业十日前,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照规定对移动探伤源建立实时定位跟踪系统。

Local Regulations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9,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