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在孔目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除适用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二)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