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城市供水企业应当做好原水水质检测工作,发现原水水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

城市供水发生水质污染,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时,城市供水企业和相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清除污染物;供水水质发生重大污染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并启动城市供水应急预案。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