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在城市供水管道上接管用水、改装、复装供水设施的,应当经城市供水企业同意。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供水管道,在投入使用或者与城市供水管网系统连接通水前,建设单位或者城市供水企业应当进行冲刷和消毒,经具有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