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7

In force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物业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服务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支付;逾期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支付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