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应当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建设标准和规范。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建筑物应当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配建停车泊位标准,配建、增建停车泊位。配建停车泊位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Local Regulations · 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