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8

In force

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