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缴纳污水处理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用应当用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