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室)负责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接收、登记、分送、存档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工作机构(以下称备案审查工作机构)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服务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以下称相关专工委)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对有关规范性文件开展同步审查等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