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推进航道数字化、智能化建设,运用先进科技手段,建立完善航道河床、航标、水文、船舶流量等数据的收集分析、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导航助航、过闸、锚泊、安全预警等航道信息服务,提升航道服务和管理水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水行政、海洋、气象等部门、单位应当共享航道、水文、气象等相关数据。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