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依照地方性法规的明确要求对专门事项作出的配套规范性文件,文件制定机关应当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还应当同时报送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