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6
In force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处二百元元以上四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的,处五百元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每增加百分之十的,加处二百元罚款,但最高罚款数额不得超过二千元。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四千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