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8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养老服务举报投诉制度,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依法受理并处理有关举报和投诉。

养老服务组织应当在服务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民政部门公布的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等举报投诉渠道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