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卫生设施布局,优先考虑一体规划,毗邻建设,实现资源共享、服务衔接。
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设立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可通过新建、改扩建形式,在内部建设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具备条件的,可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病床。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部门应当为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老年护理床位提供支持、指导。养老机构内设置的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居家老年人作为家庭医生签约的重点服务人群,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提供优先预约就诊、合理用药指导、双向转诊、急诊急救等服务,为患常见病、慢性病等疾病的老年人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为行动不便确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