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以黄河、长城、太行旅游公路为主干,连接城区、主要景区、旅游集聚区、交通集散枢纽的旅游交通网络,合理设置慢行道、驿站、营地、观景区、信息服务、生活服务等配套设施。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规划旅游客运专线和公交线路。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