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对尚无登记农药可用的特色小宗作物或者新的有害生物,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技术评审,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指导农药使用者采取临时用药措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