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集贸市场的开办者、管理者应当建立健全环境卫生制度,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措施,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共厕所、垃圾站(点)和供排水等公共卫生设施,配备保洁人员,保持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洁。

Local Regulations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