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鼓励清洁能源机动车的开发、生产、销售和使用。

鼓励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先进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禁止制造、销售或者进口排气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7,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