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Amended

下列安全设施、设备以及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一)地下矿井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配电、煤矿瓦斯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监控系统;

(二)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场所;

(三)露天矿山边坡、尾矿库;

(四)特种设备;

(五)粉尘危害性场所;

(六)其他具有较大危险性或者危害性,依法需要进行检测、检验的安全设施、设备以及场所。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8,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