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9

In force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网络产品、服务含有淫秽、色情、吸毒、传授犯罪方法、教唆违法犯罪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有权向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或者网信、公安等部门投诉、举报。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