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Article 8In force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妥善处理履行职责和其他工作的关系,按时出席常委会会议。除下列特殊情况外,不得请假:(一)参加中央、省委举行的重要会议、学习或者重大活动;(二)参加省委书记或者省长召集的会议;(三)生病住院、进行手术或者处于术后康复期;(四)参加已安排的重要外事活动;(五)参加救灾、救险或者处理突发事件。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8, 2019Article 7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9